居委会通常由以下职位组成:
居委会主任:
负责居委会的全面工作,包括主持居委会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等。
居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居委会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如文化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福利等。
居委会委员: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和委员的专长,分管具体工作,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
办事人员:
包括社保干事、医保干事、计生干事、信访干事等,负责居委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社区专职工作者:
如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等,负责具体的服务工作,如为居民办理各种手续、提供咨询服务、开展文化活动等。
社区党委书记:
负责主持社区党委的全面工作,包括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
社区纪委书记:
监督社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
居委会是城市基层社区的自治组织,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办理社区管理服务事项,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居委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需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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