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通知,提出五条工作措施,促进贵州省高校毕业生早就业快就业、高质量充分就业。
通知明确,省属、市(州)属事业单位除特定情况外,从2025年起,逐步从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026年招聘岗位比例达50%,2027年达70%,2028年全面推广。之后,确因工作需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的,聘用后3年内须安排到乡镇基层锻炼2年。通知还明确了不同就业形式下,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起始时间,且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
对于用人单位,通知鼓励探索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早就业、快就业的招聘激励举措。非当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超过毕业离校时长一半以上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激励措施。基层工作经历累计达12个月以上并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的,可缩减或不再约定试用期(见习期)。
在鼓励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方面,高校毕业生通过实习、见习、劳务派遣等方式到省属、市(州)属国有企业工作累计2年以上,经综合考核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招聘为正式员工的,企业可获增人增资,核增部分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基数。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黄军
编辑 徐然
二审 梁瀚泽 杨韬
三审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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