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也称为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后,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的假期。在带薪休假期间,职工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因此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享受条件: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适用单位: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有所不同: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年休假安排: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如果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相关文章: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06-04
太原市妇联调研“三新”领域妇女工作05-26
国资委部署下一步国资国企改革工作05-19
海交会筹备工作进展顺利05-14
青岛能源集团召开“强基创效 双供双保”2024-2025供热季总结大会05-11
桐柏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Ⅳ级/一般] 【2025-05-10】05-11
男子值班与女友发生关系时猝死!每天工作24小时,法院:算工伤05-09
舞阳县舞泉镇:全力做好抗旱保麦工作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