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公告的送达时间一般为 60天。具体规定如下:
普通公告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涉外公告送达:
如果被告不在我国,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在法院公告栏或者报纸上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限一般为60日。
公告送达的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并且公告期可能会更长,例如三个月。
综合以上信息,起诉离婚案件中法院公告的送达时间通常为60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至三个月。建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
相关文章:
注销5家、警告15家,商丘一地发布公告06-04
府谷法院:引法治“活水” 润营商“沃土”05-21
新城悦服务:独董许新民辞任,新任独董与另两人组成调查委员会将调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05-16
悬赏公告:卡皮巴拉豆包伙同家庭成员集体“越狱”,出逃至今已达40天,凡提供有效信息者获赠茱萸湾门票一张05-11
注意!潮州市2025公务员招录面试安排公布,考生们看过来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