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籍需要以下手续: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作为迁出的依据。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离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作为迁入地的接收证明。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完成户口迁移。
建议:
在办理转户籍手续时,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办理进度。
提前了解迁入地和迁出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如携带未成年人或需要提供其他特殊证明材料,请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并准备好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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