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限是自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 3年内。如果超过该时限将不能申领。具体申请时间如下:
用人单位垫付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垫付了生育津贴,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职工个人申请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垫付生育津贴,那么职工本人需要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应当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例如,湖南长沙的产假时间为158天,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为生产之日158天后可以向医保局提交申请,最迟不能超过产假结束之后的6个月。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一般为分娩后3个月内,具体申请时间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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