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庭允许迟到的具体时间,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通常会有一个宽限期,由法官酌情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迟到超过法院给予的宽限期(通常为5-20分钟),且无正当理由,法院可能会做出缺席判决。
具体而言,如果被告迟到了30分钟未到庭,法院会考虑是否影响案件的审理。如果合议庭认为不影响案件审理,可以缺席审理;但如果认为可能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法院可能会选择延期审理。
因此,建议被告尽量按时到庭,避免因迟到而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确实无法按时到庭,建议提前向法院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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