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记大过处分的期限为 18个月。
因此,一般情况下,记大过处分将在18个月后解除。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期限是基于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算的,如果在这期间表现良好,也有可能提前解除处分,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或组织的相关规定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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