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个人欠款纠纷,您可以选择以下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如果知道欠款人的具体住所地,可以选择该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如果欠款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并且欠款人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如果双方有明确的借款合同,并且可以提供转账凭证证明合同履行地,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在特殊情况下,如欠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可以选择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便利的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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