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筑面积的计算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单层住宅建筑
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两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底层按方法(1)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
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用深基础做架空层且层高超过2.2米
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且层高超过2.2米
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和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
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
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
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及以上至2.10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
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及以上至2.10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其他特殊情况
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2.2米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在计算合法建筑面积时,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则进行,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测量师或相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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