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贴条的处理时间限制是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日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因此,车主在收到违章停车贴条后,应在15天内前往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以避免产生滞纳金和其他可能的处罚。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将可能面临每日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且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建议车主在收到违章停车通知后尽快处理,以免因滞纳金或更严重的处罚影响个人信用和驾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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