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期限是法定的,不受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影响。同时,诉讼应当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非任意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可以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则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综上所述,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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