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法(也称为假设开发法、倒算法、残余法或余值法等)是一种 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理论依据类似于地租原理,但是一次性的价格剩余,而不是每年租金的剩余。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text{土地价格} = \text{开发完成后不动产的正常交易价格} - (\text{建筑物建造费用} + \text{相关费用}) \]
其中,相关费用包括与建筑物建造和买卖相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和税费等。
剩余法可以分为三种模式,根据现行土地估价相关规程,因适用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分。
适用条件
剩余法适用于以下情况:
待开发土地:
当需要估算尚未开发的土地价值时,可以使用剩余法。
有明确开发计划:
对于已经制定详细开发计划的不动产,剩余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土地的市场价值。
注意事项
确知复杂现象的复杂原因及其部分对应关系:
在使用剩余法时,必须确保对复合现象的成因及其部分对应关系有准确的认识,否则结论可能不可靠。
复合现象剩余部分的原因可能又是复杂情况:
在分析剩余部分的原因时,可能需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不能轻易下结论。
剩余法是一种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通过扣除相关费用,能够较为准确地确定土地价格。它在土地估价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特别是在有明确开发计划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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