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持有10%股权的股东来说,通常情况下会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成本法适用于对合营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股东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时,一般使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然而,如果持股比例较低,如10%,则可能采用成本法。
股东持有10%的股权通常享有的权利包括:
提案权
代表股东进行诉讼的权利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结算公司的权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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