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其累计工作年限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年休假为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
年休假为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职工:
年休假为15天。
此外,年休假一般应当在1个年度内安排完,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需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且单位需要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建议:
职工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了解具体的年休假天数,以便合理安排休假时间。
如果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应提前与职工沟通并征得同意。
若职工因故未能休年休假,应了解单位的相关补偿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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