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店长辞职需要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试用期内,则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建议店长在辞职前确保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便顺利办理离职手续并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文章:
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17日启动 规模6000人04-16
重磅 |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拟调整!04-13
人社部门辟谣!04-13
兰州市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04-10
4月10日马鞍山计划停水通知04-09
今日开通,需调剂的研考生速看→04-09
厦门多位干部,职务调整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