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有犯罪事实:
指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且该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并非主观臆断。这需要有证据材料来证明犯罪行为的发生。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这些情形通常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符合立案条件。
属于管辖范围:
各个机关都有其各自的职责范围,对于案件的管辖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当案件属于该机关管辖时,才能立案。
此外,立案后,通常会有一个正式的立案通知书,表明案件已经开始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立案是法律程序的正式启动,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关键一步,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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