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业主大会是指在 特殊情况下召开的临时会议,旨在讨论和解决与业主生活和物业管理相关的重要事务。这些情况可能包括:
20%以上的业主提议:
当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
在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时,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主公约的规定,还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临时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通常是在小区入住率未达到法定召开业主大会的标准,或者其他特殊紧急情况下(例如小区物业服务突然中断等急需处理事务),为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而临时组建。
临时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主要是在特殊时期协调处理紧急事务,例如应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来恢复小区基本物业服务、对小区突发的公共设施损坏问题组织临时维修等紧急事项。
总结来说,临时业主大会和临时业主委员会是为了应对特殊情况而设立的,旨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并处理紧急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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