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归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具体来说,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酒驾的处理部门为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侦查犯罪、处罚违法行为以及吊销驾驶证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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